各旗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企业申请和各旗县市区住建部 门的初审意见,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 号)规定,经审核公示后,批准下列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请。
一、内蒙古恒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二、内蒙古嘉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三、内蒙古中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四、内蒙古安恒建设有限公司(首次)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五、乌兰察布市集宁龙腾照明起重机械安装有限公司(首次)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
六、内蒙古泽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项)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七、内蒙古蒙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增项)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八、内蒙古亿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九、内蒙古鑫恒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增项)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十、内蒙古栋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增项)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十一、乌兰察布市绿珂地质治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增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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