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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住建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6:57 作者: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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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住建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立足住建工作实际,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制度引领

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加强住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住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等为重点,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学习法治建设最新精神、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参谋作用,安排局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行政执法监督、信访投诉等工作,各业务科室在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与法律顾问咨询讨论,拓展法律顾问在住建工作中的服务广度和深度,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了《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制度》《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文件起草的主线,保护和促进住建领域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确保制定的文件合法合规。按时限完成新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全面、规范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继续有效9件、废止6件、重新修订1件、经认定不属于规范性文件4件,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接续推进诚信建设工程

坚持把诚信建设工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诚信建设工程成果,按照市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对照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定期调度进展,推动诚信建设工程落实落细。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市委、市政府诚信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等领域诚信建设,重视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将信用核查结果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等的重要依据。不断加强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宣传氛围。

五、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规定。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主体及人员,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培训工作。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在住建领域推广使用《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学习参照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在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印发《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内在特性和精神实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等与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电子显示屏、人民公园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等阵地开展线下宣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民族政策、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加强与住建职责密切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物业管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供水节水、垃圾分类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阐释,提升学习教育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部门职能定位,明确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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