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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扫黑除恶 为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0:24 作者: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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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市住建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行业领域实际,聚焦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整改突出问题和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全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房地产市场方面,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摸排线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乱象整治“百日行动”等,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乱象问题,共检查房地产企业及所属项目171家次和234项次。报请自治区住建厅注销开发资质过期的28家开发企业;约谈房地产企业6家;查实存在违规收取配套费、贷款保证金等问题企业并责令开发企业退还业主共计170多万元;责令停业整顿2个项目,检查中介机构6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责令限期整改17家,责令停业整顿14家。同时积极稳妥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全市共有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76个,517.05万平方米,45897套。截至目前累计解决159个项目、490.31万平方米(解决比例94.82%)、43476套(解决比例94.72%)。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业,树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物业管理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受理物业服务类信访、投诉问题案件353件,已全部落实解决。通过督查、责令限期整改物业服务公示行为和备案管理,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常态化管理,有效遏制物业服务企业“捆绑收费”限制居民购买水电等公共服务行为。强化《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力度,相继出台了多项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行为,减少了物业管理服务争议。


       建筑市场方面,制定了《开展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相关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督办制度,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通过三年的集中整治,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累计受理工程质量投诉73件,且全部办结。根据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在日常监管中重点控制。


       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方面,对各类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制定了《进一步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和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20多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强化了工程监管,同时完善了档案资料。通过发布催缴公告、约谈企业、下发执法文书、下达律师函、移送法院等方式,加大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追缴力度。截至目前,全市追缴回人防易地建设费4.756亿元,完成47.41%(其中市本级1.663亿元,完成30.87%,旗县市3.09亿元,完成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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