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规定,经企业申报,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了2025年度第2批“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现将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附件:乌兰察布市2025年度第2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教育培训名单
乌兰察布市2025年度第2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教育培训名单.xlsx